近日,浙江宁波一老太太在超市购物时,因一块75元的猪肉未在自助收银机上扫码,被超市罚款2万元。看到这里我不禁感叹,只是一块75元的猪肉而已,罚2万元是不是过分了?而且超市有什么资格动用“私刑”进行罚款呢?
老太太的家人报警后,当地警方已调查处理此事,超市方出具了谅解书,并退回了老人已交的3000多元罚款。
现在都是数字化的时代,很多超市都有自助收款机,这样既节约了人工成本,也能减少排队的时间,但是这种自助收款机有的时候有bug,可能会存在扫不上码的现象。别说是一位老人了,就是年轻人也有弄不明白高科技的时候。事情曝光后,也有一些律师发声,律师表示,如果是故意漏扫或者是经常漏扫可以被判定为盗窃行为,但超市不是执法机构,无权对消费者进行罚款,除了执法机关,任何个人和机构都不能以自己的规定对其他人进行处罚。
高科技固然好,但是也并不是适合所有人,尤其是老年人,我们应该对老年人有更多的耐心,而不是上纲上线。